在上个世纪百十年代,当需要确定新的发展模式的时候,意大利的生态文明问题开始被触发。历经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的社会动荡,人们已经意识到环境健康的重要性,它不仅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,也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。
坚持环保不仅仅保护了我们的身体健康,也为国家发展提供了保护机制。在1986年,国家环保局成立,同年的7月8日,法律的第349条规定了危害环境物质的鉴定标准和环境损害评估标准。
几年后,在1992年,在里约热内卢联合国会议中指出了采用环境影响评估系统的必要性,它是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。
1997年2月5日颁布的,以当时环保局局长姓氏命名的“隆基法律”,规定了废物处理办法,即不再以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理垃圾。从此,对于废物循环利用,法律上不再是一个空白。
2006年,环保局成立20周年之际,4月3日,新的环保法第152条颁布,其中详细规定:
- 主要原则
- 环境战略评估,环境影响评估,环境整体权限评估的实行方式
- 保护土壤,去沙漠化,保护水资源不受污染,管理水资源应用
- 垃圾的管理和整治
- 保护空气,减少污染气体排放
- 治理环境破坏